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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119字回应李洪元被拘251天:你去告我呀
(Domarketing) 发表于 2019-12-03 13:31:4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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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在被羁押251天后,深圳检方最终因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李洪元释放(幸亏协商中李洪元录音备案了,是录音救了他),而且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国家赔偿李洪元10 7万元,并表示要向华为公司发函,为李恢复名誉。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在被羁押251天后,深圳检方最终因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李洪元释放(幸亏协商中李洪元录音备案了,是录音救了他),而且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国家赔偿李洪元10.7万元,并表示要向华为公司发函,为李恢复名誉。
 
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表达了个人诉求。随后“251事件”在全网发酵,华为公关随即也开始对大量媒体和自媒体发布的报道稿件进行举报和删除,而官方回应则姗姗来迟。
 
最终,华为于12月2日晚间对李洪元作出回应: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12月2日晚间,在看到华为官方的正式回应后,华为前员工李洪元表示:“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
 
对此,澎湃首席评论员沈彬在《拒不道歉的华为:没有同理心,让人害怕》一文中表示,“路上踩到别人一脚,还要说声对不起,因为华为的举报,导致一个公民丧失人身自由,长达251天,于情、于理就不应该说声道歉吗?非要等到对方起诉,才说这句人之常情的话吗?法律是底线,企业的价值观不应该挣扎在法律的底线上。狼性不应该吞噬人性。”
 
对于华为的官方回应,自媒体“呦呦鹿鸣”发出质疑,“我们终于把华为惯坏了吗?”,并称这种类型的回应,是中国企业史上头一号,没有先例。属于“拒不认错,并甩锅给司法机关(公检法),实力压制,简化了就是:你去告呀!”
 
显然,目前的华为公司,影响力的确很强大,但也请不要自此丢失了对社会底层的感知能力,更不要丢失了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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